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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归口管理各自编制的文件、并做好印发、贯彻实施和控制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记录、标识,收集、编制、填写、归档、贮存、查阅、保管和处置管理工作。
  2、负责认真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目标。
  3、负责提供本职能范围内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和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工作。
  4、负责获取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到各相关岗位的人员。
  5、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聘用、调配工作。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需培训人员的初步计划。
  6、负责编制本部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计划,并负责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送检、使用、维护、保养、搬运、贮存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管理服务中危害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
  8、安排联络员和有关人员配合审核组织进行的现场审核、并采取措施,消除审核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责任的不符合项。
  9、负责实施本单位监控、监测和监督活动,并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记录、编制本单位的计量设备购置计划并负责本单位计量设备的送检、使用、维护、保养搬运、贮存和管理工作。
  10、负责部门内部过程活动中的不符合项的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经审批与本部门有关的纠正措施,及时将实施情况报送相关部门验证。
  11、根据内部过程活动的数据分析结果,提出预防措施建议。严格执行相关的预防措施,及时将实施情况、验证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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