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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作业指导书、专项工程技术性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机械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方面记录的归口管理。 2、和办公室一起做好特殊工作人员资格考核、认可、培训方面记录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填写、归档、贮存、查阅、保管和处置管理工作。 3、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管理体系和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4、负责提供本职能范围内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和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工作。 5、负责工程新产品要求信息、过程特性方面的数据和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及其修订信息的交流传递。 6、负责获取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到各参与施工的相关岗位的人员。 7、配合办公室做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聘用、调配工作,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需用培训人员的初步计划。 8、负责按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培训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培训费用、培训教学、培训记录、考核档案的管理;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做好培训的相关工作。 9、与计划物资料,分公司共同做好设备和各项管理工作;是监视测量装置及计算机软件控制的主要负责部门。 10、负责工程合同的评审、签订、修订的综合管理。 11、负责“四新”项目计划汇总编制和组织评审;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参与局重点项目的引进开发及推广应用;组织对项目成果的验评工作。 12、是工程新产品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产品标识及状态标识进行检查,对工程在使用运行时起作用的标识、记录,按工程交给移交给顾客。 13、参与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起重工器具及设备安装调试产品实验工作中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辨识更新控制工作以及本部门管理、服务中的危害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更新、控制工作。 14、根据合同规定,参与现场开箱检验顾客财产工作。 15、与分公司负责对劳务方的履约能力及资质进行审查和组织评审,并与选定的劳务方签订劳务合同,且对外劳务方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16、与质量监督站同是工程施工过程服务和合同保修期服务等日常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做好与设计、建设、运行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对合同保修期内出现属我方重大的质量问题,负责编写施工方案及编制材料表,制定并组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对工协调工作;收集工程质量信息、落实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对在合同保修期内出现的施工质量缺陷,组织返工、返修和检查,组织年度质量回访。 17、安排联络员和有关人员配合审核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采取措施,消除审核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责任的不符合项。 18、质量监督站、生产技术科是组织工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文件要求做好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负责对工程设置的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负责组织局级质量检验并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19、负责对管理体系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对局机械设备、起重工器具的生产运行进行监测;对绩效测量和监测活动所需计量设备进行控制。 20、负责对实施本单位监控、监测和监督活动,并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记录;编制本单位的计量设备购置计划,并负责本单位计量设备的送检,使用、维护、保养、搬运、贮存和管理工作。 21、和质量监督站一起对不合格品进行综合管理和控制;组织在关部门对构成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品及施工过程发生的严重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收集分析不合格品控制的有关数据,给制定纠正措施提供不合格品的信息;参加严重不合格品及构成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品的评审。 22、参加机械设备起重器具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统计和总结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中有关重大机械设备、起重工器具的审核和技术难题的解决。 23、综合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或产品方面的纠正措施;组织重大技术问题的分析,制定纠正措施,监督实施情况;审核其他部门、分公司内部活动中制定的纠正措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24、综合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或产品的预防措施的管理;收集工程施工过程、工程产品方面的数据分析结果,提出预防措施;跟踪验证责任部门、分公司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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